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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启动环渤海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07

为深入推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养护渤海渔业资源,农业部决定自8月5日至9月5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渤海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8月5日,农业部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码头举行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中国海警局司令部、辽宁、河北、天津、山东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刘新中副局长主持。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农渔发[2016]13号)和全国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休渔后期管理,重点针对农业部和各地公布的禁用渔具和群众反映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严重偏离规定的密眼网以及在渤海区域违规使用拖网作业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按照区域全覆盖、检查无死角、查处不手软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使渔民依法依规生产的意识全面提高,“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得到全面清理。同时各地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地方自查、督导检查和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对典型案例可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农业部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层层分解。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结合伏季休渔执法管理,加强渔港、滩涂和海上重点区域监管,开展海陆同步执法。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根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渔具管理执法工作高压态势。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把舆论宣传引导作为此次执法行动的有力抓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造势,组织人员“进渔村、入渔港、上渔船”,印发宣传资料、手册,张贴标语广告,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保护渔业资源的现实意义,增强渔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为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