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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3-22

科研处主要职责:

1、负责全所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以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起草科技文件,制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制订年度科研计划,协调、督促各项科研工作的落实与实施;

4、组织各类科技项目申报,负责相关合同、任务书审批;

5、负责科技经费核拨与使用监督,相关课题绩效工资分配审核与汇总;

6、负责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鉴定和档案管理,组织各类科技奖励的推荐申报;

7、负责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试验站等研发单元的管理;负责全所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各类科技统计工作;

9、负责调查船、基地、公共实验室的科研计划安排;

10、参与基建、修购项目会审。